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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合规指引

各位开发者开发的应用/小程序中接入了大模型能力,想要将接入大模型的应用/小程序上架到应用市场/小程序平台中,除完成算法备案、大模型备案(登记)等手续外,还需按《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完成AI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并向上架平台提交标识相关材料。

本篇将引导各位开发者如何在应用内落地AI标识、如何获取并准备对应上架材料。

一、背景及法规依据

根据2025年9月1日施行的《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所有互联网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在应用上架或上线审核时,须核验开发者的AI生成合成内容标识相关材料;未按要求添加标识、未提交标识材料的应用,将面临不予上架、责令整改或下架处理。

与《办法》同步施行的还有强制性国家标准《GB 45438-2025 网络安全技术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方法》,对显式标识样式、隐式标识元数据格式等技术细节作出统一规定;TC260配套发布的六项网络安全标准实践指南(网安秘字〔2025〕118号)进一步明确了文本、图片、音频、视频文件元数据隐式标识的具体实施方法。

二、合规义务总览

2.1 哪些App必须提交标识材料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以下简称“标识办法”)第七条规定:互联网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即各应用市场)在应用上架或上线审核时,应当要求开发者说明是否提供人工智能生成合成服务;提供的,应当核验其生成合成内容标识相关材料。

App类型

是否需提交标识材料

提供AI生成合成服务(AI对话、文本/图片/音频/视频生成、人脸生成替换、语音转换等)

必须提交

提供生成合成内容传播服务(UGC社区等,允许用户上传/传播AI内容)

必须提交(含传播侧核验与提示标识佐证)

不提供且不传播AI生成合成内容

无需提交,但提审时须如实声明"不涉及"(如华为"AI功能声明"、vivo"是否涉及人工智能服务"选项)

2.2 显式标识技术要求(《标识办法》第四条)

显式标识是以文字、声音、图形等方式呈现、可被用户明显感知的标识。按内容类型要求如下:

内容类型

显式标识要求

文本

起始、末尾或中间适当位置添加文字提示或通用符号提示;或在交互场景界面、文字周边添加显著提示标识(如"AI生成"字样、"AI"角标)

音频

起始、末尾或中间适当位置添加语音提示或音频节奏提示;或在交互场景界面中添加显著提示标识

图片

在图片适当位置添加显著提示标识(如右下角"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字样)

视频

在视频起始画面和播放周边适当位置添加显著提示标识;可在末尾和中间适当位置补充

虚拟场景

起始画面适当位置添加显著提示标识;可持续服务过程中持续添加

下载/复制/导出

提供下载、复制、导出功能时,必须确保导出文件中含有满足要求的显式标识

显式标识示例(示例来源:国标《网络安全技术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方法》)

表1|内容显式标识示例

类型

AI标识位置与要点

文本

文本起始位置添加"AI生成"提示文字image.png

文本末尾位置添加"AI生成"提示文字image.png

文本起始位置添加"AI"提示角标image.png

文本末尾位置添加"AI"提示角标

image.png

图片

图片适当位置(如右下角)添加"人工智能生成合成"提示文字

image.png

音频

在音频起始位置添加语音或音频节奏标识

image.png

视频

视频起始画面右下角添加"人工智能生成合成"提示文字

image.png

表2|交互场景界面显式标识示例

显示方式

AI标识位置与要点

在内容附近持续显示

文本内容显示区域附近,添加"AI生成"提示文字image.png

在内容附近持续显示

音频播放区域附近,添加"AI生成"提示文字

image.png

在界面适当位置持续显示

交互场景界面底部,添加"人工智能生成合成"提示文字

image.png

在界面适当位置持续显示

交互场景界面背景,添加"人工智能生成合成"提示文字

image.png


2.3 隐式标识技术要求(《标识办法》第五条)

  • 隐式标识是采取技术措施在生成合成内容文件元数据中添加的、用户不易感知的标识。

  • 文件元数据指按特定编码格式嵌入文件头部的描述性信息。

  • 生成合成服务提供者须在元数据中添加三项制作要素信息:

元数据字段

说明

生成合成内容属性信息

标明该内容为AI生成合成(如AIGC标记)

服务提供者名称或者编码

App运营主体名称或统一编码

内容编号

内容唯一编号,用于溯源

补充要求:

  • 鼓励在生成合成内容中添加数字水印等形式的隐式标识;

  • 传播平台对生成合成内容添加标识时,元数据中应包含传播要素信息:生成合成内容属性信息、传播平台名称或者编码、内容编号(《标识办法》第六条);

  • 文本、图片、音频、视频各类型文件元数据的字段结构与编码格式细节,按TC260六项实践指南执行;

  •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恶意删除、篡改、伪造、隐匿标识(《标识办法》第十条)。

隐式标识参考示例(示例来源:国标《网络安全技术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方法》)

表3|文件元数据隐式标识示例

显示方式

AI标识位置与要点

图片文件

属于人工智能生成合成的图片文件元数据中的"AIGC"部分即为隐式标识

image.png

音频文件

属于人工智能生成合成的音频文件元数据中的"AIGC"部分即为隐式标识

image.png

视频文件

属于人工智能生成合成的视频文件元数据中的"AIGC"部分即为隐式标识

image.png

2.4 配套义务清单

义务

依据

要点

用户协议说明

《标识办法》第八条

用户服务协议中明确说明标识的方法、样式等规范内容,并提示用户仔细阅读

备案联动

《标识办法》第十二条

履行算法备案、安全评估等手续时,应一并提供生成合成内容标识相关材料

无显式标识输出

《标识办法》第九条

用户申请无显式标识内容的,须以协议明确用户标识义务与使用责任,并留存提供对象信息等日志不少于6个月

传播侧核验

《标识办法》第六条

提供传播服务的,须核验元数据隐式标识、受理用户声明、对疑似内容添加风险提示


三、主流应用市场要求对比

应用商店

提交材料清单

是否提供统一模板

官方文档

小米

①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截图;②大模型备案或登记; ③AI标识材料(标识方案+显式标识位置示例图+隐式标识技术说明文档及截图);④安全评估报告(视情形);⑤公安联网备案截图;⑥软著/电子版权;⑦APP备案;⑧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是。提供专用《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材料模板.docx》,可直接下载,含国标示例图

标识材料要求文档;模板docx直接下载

华为

上架流程内填写"内容合规信息":①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信息;②大模型备案信息;游戏类目另需配置AI功能声明

否。无独立文档模板,采用提审流程内表单填写,官方提供填写纠错FAQ

标识与备案信息填写FAQ

OPPO

走资质审核通道:①算法备案;②安全评估报告(AI深度合成、生成式人工智能类应用明确要求补充);③按《OPPO应用从业资质规范》提交标识相关资质

否。无专用模板,按从业资质规范综合评估

资质审核FAQ

vivo

①专用《AI生成应用承诺函》(逐条承诺显式+隐式标识合规,加盖公章);②按《特殊行业资质规范》上传特殊资质(含算法备案等);快应用需在提审时声明"是否涉及人工智能服务"

是。提供vivo专用承诺函模板docx,可直接下载

AI生成应用承诺函docx直接下载;快应用发布文档

应用宝

未见公开专项清单。实操按通用资质审核执行:算法备案凭证、安全评估报告等;截至本指引撰写时未发现标识材料专项页面,提审前建议联系应用宝客服确认最新清单

否。未见专用模板

腾讯应用开放平台

补充说明:三星中国开发者网站亦发布专门人工智能生成合成类APP上架政策,要求通用资质+标识材料双清单。Apple App Store无中式"标识材料"提审机制,但App在国内运营仍须实际履行标识义务,Apple侧是否有额外提审要求建议上架前单独核实。

重要:

  • 按照法律规定,标识义务主体是直接面向终端用户的服务提供者,即运营App的法律主体,而非上游模型方。即使通过API调用第三方已备案模型(如千问、DeepSeek等),App运营方仍是标识义务主体,不得以"模型方已备案"为由豁免。

  • 上架及合规备案前,请开发者仔细阅读《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原文或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平台要求可能发生变化,建议开发者定期关注最新规定,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咨询专业法律顾问,独立判断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本文仅提供标识落地参考及所需材料获取方法,不构成法律意见。

官方文件链接:

本指引基于截至2026年8月的公开监管文件与各商店开发者文档整理,各商店政策可能更新,提审前请以各开放平台最新要求为准。